一、 兩組輔具給付額度之用途與規則
新制上線後,輔具給付將區分為「兩組獨立額度」,同一個案於同一個 3 年週期內,只能擇一組別使用:
📌 第 1 組額度:原有輔具(沿用原 E、F 碼)
額度上限:3 年 4 萬元。
適用項目:沿用原有一般 E 碼(輔具購置/租賃)及 F 碼(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)項目與核定規則。
舊案銜接:原本已開案且仍在原 3 年額度週期內的個案,維持原週期與原規則使用至期滿,期滿前不得中途變更為第 2 組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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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第 2 組額度:智慧科技輔具(新制 EI 碼)
額度上限:3 年 6 萬元。
內含限制一: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(F碼)補助上限為 2 萬元。
內含限制二:個人清潔衛生輔具購置(涉及個人清潔衛生,且無法清潔消毒使用)補助上限為每人每3年5,000 元。
適用項目:主要用於 EI 碼(智慧科技輔具)之租賃與購置,但亦可彈性支用於以下指定之常規 EF 碼項目:
EA01(馬桶增高器)、EB01(單支枴杖-不鏽鋼製)、EB02(單支枴杖-鋁製)、EB03(助行器)、以及所有 FA 碼(居家無障礙改善項目)。
►以上資訊有問題可洽各縣市輔具中心與長照中心。